采購編號:J3ZC2015Z031
本中心受黃山區(qū)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委托,現通過公開詢價的方式對黃山區(qū)2015年廣電村村通設備器材予以采購。為確保工程質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質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針對本次招標采購的授權代理商(提供授權書原件);
3、提供國家廣電總局入網證書原件,設備檢測報告;
4、投標人需現場提供本次招標采購貨物(光纜、電纜)的各型號樣品(長30cm左右),供貨與樣品不符或低于樣品質量,采購單位將拒絕接收。
二、付款方式:貨物交貨驗收合格后首付50%貨款,自交貨之日起設備運行三個月工程經驗收合格后再付45%,5%余款做為質量保證金,自簽訂合同后一年內付清。
三、交貨時間、地點:中標人在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將貨物運送到黃山區(qū)太平東路文化大樓。
四、包裝與運輸要求:貨物的包裝應為生產廠商出產時的原包裝,裝卸、運輸過程中有足夠的包裝保護,所有貨物的包裝、運輸不得采用松木,由此造成的損失投標人自行負責。
五、確定中標人方式
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組織的詢價小組將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
六、訂立合同
中標人應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與采購方訂立采購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權,并由開標時確定的供應商中標順序依次確定中標人。
七、供應商報價函編制要求:
1、對本項目感興趣的供應商,請在2015年03月27日09時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
2、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后規(guī)定的時間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3、被詢價供應商報價函要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如為授權代表簽字,請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4、被詢價供應商報價函須密封裝訂加蓋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項目名稱包號及“請勿在2015年03月27日09時之前啟封”字樣。請將報價函及相關 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廣電總局入網證書等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式二份(一本正本、一本副本)密封后遞交本中心。
八、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的所有費用,不論結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擔當這些費用。
九、其它
1、潛在供應商如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請于2015年03月24日16時前向我中心書面反映。
2、供應商報價函送達地址:黃山區(qū)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三樓(翡翠西路北側)
聯(lián)系人:宋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59-8512180郵編:245700
項目聯(lián)系人:黃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59-8510685
附件: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黃山區(qū)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