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潁上縣趙郢孜至八里河風景區(qū)路,、邵圩橋至八里河風景區(qū)路建設項目已經(jīng)批準建設,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委托潁上縣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1.1 項目名稱:潁上縣趙郢孜至八里河風景區(qū)路,、邵圩橋至八里河風景區(qū)路建設項目
1.2 項目編號:YSZGY-GC2015200
1.3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潁上縣交通運輸局
1.4 項目批文名稱及編號: 潁交(2015)122號
1.5 招標人:潁上縣縣鄉(xiāng)公路管理所
1.6 資金來源:上級撥款、地方自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潁上縣境內
2.2 建設規(guī)模: 本工程為潁上縣趙郢孜至八里河風景區(qū)路,、邵圩橋至八里河風景區(qū)路建設項目,,潁上縣邵圩橋至八里河風景區(qū)工程,寬7.0米,、長1882米,;潁上縣趙郢孜至八里河風景區(qū)工程,寬5.0米,、長1409米,;道路結構為:6cmAC-16 +36cm水泥穩(wěn)定碎石+20cm水泥穩(wěn)定冷再生(老路面+級配碎石)。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投標人自行解決路基土方,、路肩土方、石灰改善土,、石灰土等一切土方,,建設單位不另劃取土區(qū)。)
2.3投資規(guī)模:約530萬元
2.4 計劃工期:50日歷天
2.5 招標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
2.6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質量標準: 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經(jīng)工商行政部門年檢合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施工)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項目經(jīng)理資格要求:具備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3.3投標人必須提供縣勞動監(jiān)察大隊或當?shù)貏趧颖U媳O(jiān)察機構出具的無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不良信用記錄證明材料,。
3.4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 \ 個標段,,按開評標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自 2015年 9月 21 日起可在潁上縣招投標網(wǎng)http://www.ysxztb.com下載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投標人須在開標前 1 小時內到潁上縣集中招投標交易中心受理大廳交納招標文件費用并領取收據(jù),未提交收據(jù)的投標人,,招標人將拒絕接受其投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 2015 年 10 月 13 日 09 時 00 分,地點為潁上縣集中招投標交易中心開標室,。
5.2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1 小時內,。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絕接受,。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wǎng)站發(fā)布: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http://www.ahtba.org.cn
潁上縣政務信息網(wǎng)http://www.ahys.gov.cn
潁上縣招投標網(wǎng)http://www.ysxztb.com
7.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潁上縣縣鄉(xiāng)公路管理所 代理機構:潁上縣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潁上縣 地 址:潁上縣人民西路246號(原消防隊院內)
聯(lián) 系 人:周先生 聯(lián) 系 人:鮑先生
電 話:0558-4425056 電 話:0558-4560868
郵 箱: 郵 箱:[email protected]
8.重要提示
8.1,、 以投標人名義簽署、澄清,、遞交,、撤回、修改投標文件,、領取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退還投標保證金和處理質疑,、投訴等有關事宜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 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為投標人內部成員以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確認,同一項目除特殊情況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則不予受理,。
8.2,、中標人應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7日內)及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不誠實信用,,按有關誠信承諾處理,。
8.3、定標前由招標人對中標候選人進行約談及考察,,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圍標、串標,、出租,、出借資質行為,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依法處理。
8.4,、合同履行期間,,經(jīng)查實承包人有非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轉讓、出租,、出借資質或者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將依據(jù)住建部《建設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出管理辦法》建市[2014]11號給予嚴厲打擊,,所簽訂的合同無效,發(fā)包人可以終止合同給予清場,,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提請監(jiān)管部門記入不良記錄,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違法所得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沒收,。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