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渦陽縣教育局音樂器材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答疑如下:
1、 招標文件19頁“第四章評標辦法中,技術標部分中的投標人資質1.獲得市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重合同守信用”證書的得4分”設置不公平,屬于變向傾向某投標人,此次投標的競標者必定為樂器內專業(yè)公司,但是本次的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重合同守信用”證書的公司,在安徽省內較大的琴行內只有合肥海知音樂器銷售有限公司一個琴行唯一具有,據我公司了解,“重合同守信用”是具有有效期的,但是本次要求的也極其模糊,所以必定是為了設置此項加分項而設置,并非是詳細考量希望投標人具有什么樣的資質而得分細心的在制作招標評分辦法。
答:招標文件P19技術標部分第4項明確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尚在有效期的證書原件方可加分”,并不模糊,請各投標人仔細閱讀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要求的“重合同守信用證書”是由人民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授予企業(yè)的一種信用榮譽稱號,在表征企業(yè)信用方面具備一定的權威性,而使用這個指標作為加分項也具有一定普遍性。
2、 招標文件技術參數及服務要求的設定是由市場上某品牌一部分產品混搭調劑而成,技術細節(jié)也使用了該產品的特性,但是其他品牌很難同時滿足所有的 各個技術要求,建議修改。
答:招標文件錄制功能調整為可為用戶錄制3首及以上樂曲;揚聲器一路2只揚聲器功率不小于15W×2,另一路2只揚聲器功率不小于25W×2;其它按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不予調整。
渦陽縣教育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