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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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演出服務單位須是在縣級及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國有,、民營藝術表演團體;
4,、演出服務單位應具有一定規(guī)模,、單位為演職員繳納社會保險,演職員不少于20人 (提供演職員名單,、身份證號),;
5、具備音響,、燈光,、布景、字幕等基本演出設施設備,;
6,、演出服務單位管理有序、隊伍穩(wěn)定,、服務態(tài)度好,、沒有不良記錄;
7,、演出單位擁有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演出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有三年以上的演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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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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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須同時投四個包,,但只能中一個包。
2,、本項目四個包內容實質相同,,只需提供一套投標文件,,投標報價也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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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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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申請人的聯(lián)系人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通訊方式在招投標過程中必須保持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2,、報名獲取了項目招標文件,而放棄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在投標截止日3日前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書面送達,,加蓋單位公章)通知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棄標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出書面棄標通知的,,將記不良行為記錄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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