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SZSG2015-138
發(fā)布日期:2015年 12 月 29 日
根據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宿州市政府決定集中建設棚戶區(qū)改造安置房(以下簡稱安置房),,宿州市城鄉(xiāng)建設指揮部授權宿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工程五部)具體實施,。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對宿州市人民南路安置區(qū)(花王新村)項目(一標段)及宿州市汴河路二期安置區(qū)(汴水苑)項目(二標段)代建事宜進行公開招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
(一)規(guī)劃設計問題
一標段:宿州市人民南路安置區(qū)(花王新村)位 于宿州市城南,,人民路與外環(huán)南路交叉口西北側,本安置區(qū)北側,、東側,、及西側均為已建成的皖北礦務局千畝園小區(qū)和淮北礦務局千畝園小區(qū),規(guī)劃總用地面積約 99.65畝, 項目總建筑面積約2605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209248平方米(包括商業(yè)建筑面積約6667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積約 2015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51255平方米,。戶數2008戶,。容積率3.1,建筑密度18.9%,,綠地率38.6%,。計劃分期開工建設。
二標段:宿州市汴河路二期安置區(qū)(汴水苑)位 于西關大街以南,,汴河西路以北,,規(guī)劃支路以東,汴河路一期安置區(qū)以西,,規(guī)劃總用地面積約76畝,,總建筑面積約1665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 142107平方米(包括住宅約135123平方米,、商業(yè)面積約6984平方米),,地下車庫面積約24422平方米。戶數1284戶,。容積率2.81,,建 筑密度16.48%,綠地率35.2%,。
規(guī)劃方案必須報經市規(guī)委會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規(guī)劃設計費用由代建企業(yè)承擔,。
(二)前期工作內容
1.招標人負責項目建設地塊地上建筑物的征收補償工作,,以凈地方式交付中標人建設。
2.招標人提供施工場地應基本平整,,并明確劃定安置房小區(qū)建設地塊界址,。
3.中標人負責施工區(qū)域內的圍墻臨時道路施工,,并提供施工辦公用房、用水,、用電等(招標人應提供水,、電主干管線敷設至項目所在地規(guī)定范圍內),招標人負責協(xié)調相關部門給予支持配合,。
(三)工程進度
招標人正式向中標人移交具備施工條件場地之日起15天內,,中標人必須開工建設,并按照投標工期移交具備使用條件的安置房,。其中:地下車庫的施工時間及小區(qū)內綠化,、道路、水電等配套工程的施工時間均包括在總工期內,。
(四)工程質量
中標人代建安置房必須經驗收為合格工程,,方可辦理移交。
(五)安置房交付標準
安置房交付標準不得低于市房[2011]84號文件規(guī)定的交付標準,。
(六)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共分二個標段,,每個潛在投標人可報(投)二個標段,但限中一個標段,。
二,、保障房建設資金來源及代建費用撥付
(一)保障房建設資金由招標人統(tǒng)籌,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專項補助資金及融資資金等,。
(二)代建費用
1.安置房代建費用按市政府[2014]第21號會議紀要議定價格(地下建筑面積不計費用)為最高限價,投標價格為最終政府回購結算價格,。
(三)代建費用撥付
招標人授權宿州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根據工程進度支付代建工程款,。
三、招標條件
(一)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地產開發(fā)資質且注冊資金不低于2000萬元(含2000萬元)。
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3、類似業(yè)績: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10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qū)建設的業(yè)績證明且滿足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業(yè)績的最低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中標人簽定代建合同之前,需繳納履約保證金為總投標價的10%(全部為現(xiàn)金) (不計息),,工程開工建設后分期返還,,返還期分別為±0.00結束、主體結束后。
2,、代建合同簽訂后,,中標人未按約定開工建設的,招標人有權解除代建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中標單位應按代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將項目轉讓,。
4、中標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承包管理,,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承擔項目管理責任,。
四,、報名事宜
1、報名時間:2015年 12 月 29 日至2016年 1 月 5 日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時須提供材料:參與投標報名的企業(yè)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書,、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業(yè)績證明,、承諾書(見附件)等。
備注:①,、報名時須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承諾書到現(xiàn)場方可報名,否則不予接受報名,;②,、現(xiàn)場報名時上述資料須提供原件(核查)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承諾書除外)一份且注明與原件一致,,資料齊全方能報名,,否則不予接受(復印件須蓋單位公章)。
4,、報名時間截止后,,宿州市城鄉(xiāng)建設指揮部工程五部對企業(yè)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05室購買招標文件,電話:0557-3961709,。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標不接受口頭,、電話、傳真,、郵寄,、電子郵件的競標申請。
2,、此公告登錄安徽省招投標信息網(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http://www.act.org.cn/)、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szzbtb.cn),、宿州市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http://www.0557fdc.com)進行查詢,。
六、報名地點:
宿州市城鄉(xiāng)建設指揮部工程五部
聯(lián)系人:葉雷鳴 馬兆輝
聯(lián)系電話:3900372 15205575566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城鄉(xiāng)建設指揮部工程五部
2015年 12 月 29 日
承諾書
我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鄭重承諾如下:
我公司在對 投標活動中,本著誠實守信原則,,鄭重承諾如下:
1,、我方在此聲明,本次投標活動中申報 的所有資料,、業(yè)績,、榮譽、項目管理人員業(yè)績,、證件都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的,并按時接受資格審查,,如發(fā)現(xiàn)我方提供虛假資料,,隱瞞不良信譽、擬派項目負責人 與事實不符等影響評標結果的惡意行為:① 同意取消我方的投標和中標資格,;②拒絕退還投標保證金及信譽保證金,;③同意被記不良記錄、列入安徽省建設工程項目黑名單,;④ 12個月及以上禁止進入宿州市招投標市場,,并同意在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進行公示。
2,、我方在本次投標活動中絕無資質掛靠,、出借資質、串標、圍標情形,,若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我方投標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我方在本次投標活動擬任項目負責人是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辦理了社會養(yǎng)老保險的正式職工,,若經查證不符,立即取消我方投標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我方承諾在本次招標活動中若出現(xiàn)投訴,本項目擬派項目負責人,、編制投標文件的工作人員將積極配合調查,,否則將承但相應法律責任。
5,、投訴失實,,自愿接受12個月以上不進入宿州市招投標市場,并同意在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公示,。
投標人名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項目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